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見習記者 于婉凝
1月2日,全國股轉系統披露的審核企業(yè)基本情況表顯示,目前,全國共有98家在審企業(yè),同時還有3家企業(yè)終止審核。這意味著,這3家企業(yè)已經“折戟”新三板。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在上述3家終止審核的企業(yè)中,包括一家山東企業(yè)——山東方大清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方大能源”)。方大能源為山東能源集團旗下企業(yè),隨著該公司的新三板之旅按下終止鍵,山東能源集團在資本市場的布局也遭遇波折。
山能新材料持有94.97%股份
上述情況表顯示,方大能源所屬行業(yè)為非金屬礦物制品業(yè),主辦券商為開源證券。公司申報材料的受理日期為2023年4月28日,首次問詢和首次回復時間分別為2023年5月17日和7月27日,二次問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如今,公司二次回復的消息并未傳來,傳來的卻是公司終止審核的消息。
公司的新三板掛牌之旅為何突然終止?1月3日下午,經濟導報記者撥通了方大能源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的聯系電話,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不清楚,她會把記者的相關問題轉告有關負責人;1月4日,該公司董秘劉姌姌對經濟導報記者低調回應說,“這是集團層面的戰(zhàn)略決策”。
方大能源注冊地位于淄博市淄川區(qū)羅村鎮(zhèn),是一家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領域的能源供應公司。根據公開轉讓說明書,公司主營業(yè)務為煤粉的生產與銷售,主要為化工、鍛造等企業(yè)提供高效清潔煤粉。公司在各行業(yè)中擁有廣泛的客戶群,并形成了較高的品牌知名度。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方大能源為山能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山能新材料直接持有方大能源94.97%的股份。山能新材料為山東能源集團全資子公司,山東省國資委直接持有山東能源集團70%的股份,通過國惠投資間接持有山東能源集團20%的股份,因此,山東省國資委為方大能源實際控制人。
根據歷史沿革,2017年1月17日,山東能源集團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方大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山東方大清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請示》。之后,公司歷經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增資擴股等過程,2022年9月30日,山東能源集團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山東方大清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議案》,山東能源集團董事會同意山東方大清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整體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以現有股東作為發(fā)起人,發(fā)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即“方大能源”)。方大能源設立后的股權結構情況為:山東方大工程持股94.97%,山東三玖能源持股5.03%。
2022年12月16日,方大能源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山東方大工程將其持有的公司94.97%股權,無償轉讓給山能新材料!氨敬无D讓行為,系山東能源集團根據戰(zhàn)略發(fā)展需要而進行的統一籌劃!币晃唤咏酱竽茉吹娜耸扛嬖V經濟導報記者。由此,方大能源形成了目前的股權結構:山能新材料持有其94.97%的股份,為控股股東;山東三玖能源持有其余5.03%的股份。
終止審核的情形有很多
根據中興華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方大能源2020年凈利潤為814.69萬元,2021年凈利潤為1208.08萬元。相關財務數據顯示,2022年1月-10月,該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3.02億元,實現凈利潤387.80萬元。
另外,根據申報文件,方大能源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實現營業(yè)收入1.72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24.39%;凈利潤-1110.78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254.9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78.46萬元。
“該公司主要生產成本由原材料構成,其主要原材料為原煤。原煤作為大宗商品,其價格會受到供需、政策等影響導致價格波動劇烈。報告期內原煤價格波動劇烈,具有不確定性,未來如果原煤價格上升較大,會對公司成本帶來很大壓力,減少盈利空間!比A北地區(qū)一家券商的業(yè)務經理郝慶對經濟導報記者分析說,“事實上,該公司經營羸弱的情況,此前已引起了全國股轉系統的關注!
2023年7月31日,全國股轉系統向該公司發(fā)出第二輪審核問詢函,該函針對公司財務數據、持續(xù)經營能力、國有股權變動等事項,提出了一系列疑問;并要求該公司結合期后產品售價、原材料采購價格、行業(yè)上下游供求關系、周期性變化趨勢等,說明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續(xù)經營能力,是否符合掛牌條件。
郝慶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在一家企業(yè)的新三板掛牌審查過程中,被終止審核的情形有很多。比如,申請掛牌公司撤回申請或者主辦券商撤銷推薦;申請掛牌公司的法人資格終止;申請文件被認定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申請文件內容存在重大缺陷,嚴重影響投資者理解和全國股轉公司審核;申請掛牌公司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全國股轉公司審核問詢,或者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對申請文件作出解釋說明、更新,且未提交延期申請等等。
“此外,申請掛牌公司拒絕、阻礙或逃避全國股轉系統依法實施的核查、檢查;申請掛牌公司及其關聯方以不正當手段嚴重干擾全國股轉系統審核工作;全國股轉系統經審核認為申請掛牌公司不符合公開轉讓條件、掛牌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上述諸多情形,都有可能使得全國股轉系統對申請掛牌公司終止審核!焙聭c說。